根据江苏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文件和《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
2025年下达我院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硕士研究生1人。
二、申请资格
我校学制内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2.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未按时注册者;
4.学业不合格,课程学习有补考科目者;
5.保留学籍、休学者;
6.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思想觉悟高,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学习成绩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总分达425分及以上;
2.学习成绩优异,已修课程加权平均分达80分以上。
(三)科研能力
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科研能力主要从发表论文、主持科研课题、科研成果获奖、获得发明专利等方面进行考评。
博士研究生尚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SSCI期刊发表三区及以上论文或C刊(扩展版)及以上论文;
2.主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课题1项以上;
3.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项以上。
四、评审程序
基本程序:学生本人自主申报,填写《徐州医科大学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导师审核推荐;各培养单位组织素质测评及综合答辩(素质测评及综合答辩各占比50%)。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报送研究生院(部);学校审定且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五、评审标准
科研课题参考分值:主持国家级课题(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学技术部课题及其他相当级别项目)90分/项,主持省部级课题(如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社会科学基金、各部委课题及其他相当级别项目)70分/项,主持市厅级课题(如省卫健委课题、省教育厅课题、市科技局课题及相当级别项目)30分/项,主持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15分/项。
六、评审日程安排
1.学院审核材料,申请参评的支撑材料应是在相应学制内取得,截止日期以国家奖学金评审截止日已取得原件为准。论文只计接收录用,修回或审核中的不予计分;且第一作者署名单位及通讯作者单位须为“徐州医科大学或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临床学院)”。
2.学院完成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推荐名单在本单位公示。
6.10月下旬,校学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完成审定工作,确认后的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在学院公示阶段,可向所在学院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校学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七、其他注意事项
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申请和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次数不限,但已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再次申请国家奖学金,其成果须为获奖后的新成果。
研究生要确保所提交的所有奖学金申报材料内容均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研究生期间的所有奖助学金的参评资格,撤回已获得的奖励,并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