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医学信息学院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团组织领导下,健康向上的优秀学生群众组织,它代表并服务于全院系同学,是全院系同学开展德、智、体、美、艺等各项活动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学校联系全院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学校贯彻“以德载医,博学创新”办学宗旨的学生骨干队伍。
医学信息学院学生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拥护学校党委、团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完成学校党委、团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开展各项活动,为实现医学信息学院的持续发展而奋斗。
学生会要充分发挥学校联系广大青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学校全局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青年学生的利益,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适合青年学生特点的文化、科技、体育类活动,拓展学生的素质,提高职业技能,关心青年学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切实为青年学生服务,向学校反映青年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同各种违纪现象作斗争,保护和促进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
第二章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会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下列权利:
1、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有权通过正当的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3、参加学生会的有关会议和学生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接受学生会的教育和培训;
4、会员对学生会的决议有保留和上诉的权利,但在决议生效期间必须坚决执行。
第二条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会员必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本会的章程,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维护本会荣誉;
2、深入学习政治理论,勤奋学习专业知识,理论联系实际,提高业务能力;
3、宣传执行党委和团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并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虚心学习,帮助和团结广大青年学生,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5、不搞形式主义、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要以大局为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
益,自觉维护学校广大同学的利益,同一切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
6、学生会成员时刻注意自身形象,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任务,真正代表广大同学,真正为广大同学服务。
第三章 权力机构
第一节 主席团
第一条学生会主席团及其下属各部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实行主席团负责制,经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主席团,向学生委员会负责。
第二条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掌握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搞好学生会工作的交流。
第三条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主席不在职期间,由主席指定一名副主席代行主席职权。
第四条主席团在任期内实行年述职制度。经委员会全体会议认可,可连任,如有缺额,则在学生委员会内进行增选或改选。
第二节 职能部门
第五条各职能部门为学生会处理日常工作、开展活动的常设职能机构,各部由部长主持工作,对主席团负责。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1~2名,成员若干名,学生会所属的各职能部门和学生团体以及其它组织可根据各自的不同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其组织形式。
第七条凡受到国家、政府、学校的行政处分者应自动辞职。学习成绩明显下降者应暂时停止工作,待成绩提高后可申请复职回岗。因病不适宜继续工作者,可向本会主席团提出辞职。
第八条学生会内部机构由主席团、团委书记、办公室、学习部、生活部等部门组成。
第九条主席职责
1、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
2、统一协调各部工作,统筹规划学生会各部活动,负责学生会有关文件的修订工作;
3、加强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围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题开展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5、及时传达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示,并督促抓好落实。
第十条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完成学生会事务性工作;
2、负责学生会各部门的协调、指导工作,在学生会例会时向全体成员汇报工作落实情况;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 分团委副书记职责
1、负责整个院系同学的团学工作;
2、接受校团委下传的活动或活动;
第十二条办公室职责
1、处理学生会的日常事务;
2、负责各项会议的记录工作,协助主席团健全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起草学生会有关文件;
4、负责学生会相关档案的管理工作;
5、及时向各部处传达主席团的有关工作部署,及时向主席团汇报各部处有关工作情况;
6、及时听取同学们各方面的意见,接待来访人员;
7、对外进行联络、促进校院之间交流与合作。
第十三条学习部职责
1、积极主动地帮助同学们解决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和疑惑;
2、组织各类学习竞赛和知识讲座,活跃第二课堂,扩大同学的知识面;在等级考试前要组织进行相关训练
3、邀请优秀学生进行经验交流;
4、主动听取教务部门的各种建议,建立学生与各教研室教师的联系。
第十四条生活部职责
1、了解各班同学的家庭实际情况,并在贫困生认定时作为参考;
2、积极为班级积提供校内勤工俭学的信息;
3、督促、检查各宿舍卫生情况并进行公开评比;
第四章 例会和纳新制度
第一条例会原则
1、例会是反应学生会内部和院系内部的及时有效的会议,通过例会可以及时解决周围存在的问题;
2、例会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广泛听取学生意见,并积极反映;
3、例会约两个星期举行一次,具体时间由主席团选定,学生会成员必须全部到场,情况特殊者给予请假;
4、办公室主任必须严格做好会议笔记供学生会外部的同学或老师进行考察监督。
第二条学生会吸纳新成员履行下列程序:
1、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书;
2、确定竞选候选人后,组织各级学生代表公开竞选;
3、确定新成员,并宣布新成员的考察期(为期两个月);
4、新成员考察进行校内公示合格后,方可正式加入院、校学生会组织。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三十四条学生会成员不参加学生会的工作,如无正当理由,均被认为自行脱离学生会,学生会将报校团委批准给予除名处理;
第三十五条学生会成员应以身作则,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学生会的各项条例:
1、学生会成员不得有吸烟、酗酒、打扑克、打架、盗窃等严重违纪现象;
2、学生会成员不得有旷课、迟到、早退等违纪现象;
3、学生会成员在男女学生交往上要得体,不得有不检点行为;
4、学生会成员不得以学生会名义进行任何营利性活动;
5、学生会成员应遵守《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
6、学生会成员必须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7、学生会成员必须规范学生会工作,接受同学们监督;
8、学生会成员不得有损害学校形象的行为;
9、学生会成员不得滥用职权,损害广大同学的利益;
10、学生会成员必须搞好内外团结,不得相互制造矛盾;
11、学生会成员要注意自身形象,言谈举止要文明大方,穿着整洁朴素,不穿奇装异服;
12、学生会成员发现违纪现象要积极制止。
医学信息学院学生会
201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