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切实加强教育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保障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水平与质量不断提高,经研究决定常规开展徐州医科大学教育教学运行管理检查工作,检查工作以各部门自查形式开展,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院系成立该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作的协调与开展。
二、检查项目
见《徐州医科大学教育教学运行管理细则(试行)》(见附件)。
三、工作安排
1. 教育教学运行管理自查内容
教育教学运行管理检查包括院系层面和教研室层面,各院系分别按照各层面指标体系开展自查工作,建议院系层面自查时间为每学年初,教研室自查时间为每学年第二学期初,每次自查关注点为当学年教育教学运行情况及档案更新情况。
2.教育教学运行管理自查工作质量保障
教育教学运行管理检查工作已连续开展四年,各院系对于此项检查指标体系、相关要求已经十分熟悉,现将此项工作作为院系常规开展工作,意在加强二级学院自身运行管理水平,保障教育教学机制规范高效。各院系视情况需要可以自行安排自查形式,学校不再统一安排专家督导、走访、资料查阅。本着对院系负责态度,希望各二级院系认真组织开展,落实相关要求,做好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积累文档资料,便于必要时校级层面文档调阅。
工作联系人:孙晓楠 张静
联系电话: 83262050(6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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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徐州医科大学教育教学运行管理细则(试行)》